为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党员参与社会公益服务,进一步提升香洲区“ 双带双促”书记项目的带动、引领作用,推动整体“党建+”成效的形成,发掘品牌和精品项目。珠海市香洲区社会工作协会受中共珠海市香洲区新社会组织委员会、香洲区民政局委托开展“双带双促”书记项目系列活动,资助社会组织党组织举办五大领域主题的社会公益活动,鼓励社会组织以及党员群众进一步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我区社会治理再上新台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范围
书记项目专项资金的申报主体为在香洲区内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主要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党员义教、党建+公益、党员志愿服务等社会组织党建领域的公益项目,项目服务主题为“激活双带引擎,实现双促跨越”。
具体资助范围包括:
主题一:争当先锋·共创幸福
通过社会组织申报项目,开展党员参与社区议事协商、教育公开课、党风家风传统文化讲座、为弱势群体家庭提供健康教育、法律服务等。
主题二:敬爱老党员·情暖百姓家
通过社会组织申报项目,面向兜底人群、弱势群体开展公益服务,为不便出门的老党员送党课、党员上门义演陪伴、文艺养老活动等。
主题三:沐浴党恩·童心同乐
通过社会组织申报项目,举办党员结对困难家庭亲子活动、学校党员义教助学活动等。
主题四:绿色环保·党员先行
通过社会组织申报项目,举办党员环保公益志愿服务活动、社区卫生宣传活动、培养绿色生态卫士等。
主题五:党建活力·公益创新
通过社会组织申报项目,针对香洲公益发展的需求,运用“党建+公益”创新培训模式,开展社工教育、培训和团建等服务,激发全区社工、社会组织党员的思维,指引他们将创新的思维和党建的元素运用到实际公益项目中,吸引党员群众参与公益项目执行,参与社区治理。
备注:所有项目实施地点需设在香洲区,服务香洲区居民。
二、 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在香洲区民政局登记注册一年以上且每年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学校、民办卫生服务中心等);
(二)已成立党组织,或项目执行团队成员有1名及以上党员且组织关系在珠海市、香洲区各级党委;
(三)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和健全的工作队伍;
(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帐号;
(五)组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
(六)有开展实施社会服务、党建项目和筹募社会资源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和有志愿者的参与。
三、申报时间
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2月13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申报机构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过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各申报社会组织于2020年2月13日下午16:00前向香洲区社会工作协会(人民东路518号)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纸质、电子材料):
(一)《香洲区新社会组织党委“双带双促”书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
(二)《香洲区新社会组织党委“双带双促”书记项目预算及明细表》(见附件2);
(三)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扫描件;
(四)1名以上党员证明材料(需党组织盖章);
(五)其他辅助材料。
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提交到香洲区人民东路518号一楼香洲区社工协会。其中,项目申报书、项目预算及明细表各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同时将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扫描件以及与项目有关的资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上传电子邮箱:zhxzsgx@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资助标准
项目资助标准为1—5万元,每个项目预算申报不得超过5万元,申报项目实施期限为十个月。项目实施可分一次性和系列活动,每个社会组织限报1个项目,活动具体时间根据社会组织的申报方案及实际情况而定。
项目评审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珠海市香洲区社会工作协会全程负责项目受理、资格初审、专家评审和预算审核,评审结果交中共珠海市香洲区新社会组织委员会核定。
六、申报材料表格下载
下载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社会工作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zhxzsx.com)的下载中心;
七、其他事项
联系人:周瑾 黄巧文 咨询电话:0756-2288170
申报邮箱:zhxzsgx@163.com
递交材料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社会工作协会(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人民东路518号一楼东侧)
附件1:“双带双促”书记项目申报书
附件2:“双带双促”书记项目预算及明细表
附件3:“双带双促”书记项目立项评审表
附件4:“双带双促”书记项目预算编制指南
附件5:“双带双促”书记项目预算明细说明
珠海市香洲区社会工作协会
202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