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组织:
为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党员参与社会公益服务,促进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珠海市香洲区社会工作协会受中共珠海市香洲区新社会组织委员会、香洲区民政局委托开展“双带双促”书记项目系列活动,资助社会组织党组织举办五大领域主题的社会公益活动,旨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营造“双带”党建新氛围,鼓励社会组织以及党员群众进一步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我区社会治理再上新台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书记项目专项资金的申报主体为在香洲区内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主要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党员义教、党建+公益、党员志愿服务等社会组织党建领域的公益项目,项目服务主题为“激活双带引擎,实现双促跨越”。
具体资助范围包括:
主题一:争当先锋·共创幸福
通过社会组织申报项目,开展党员教育公开课、党风家风传统文化讲座、为矛盾家庭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服务等。
主题二:敬爱老党员·情暖百姓家
通过社会组织申报项目,举办孤寡老人党员上门义演陪伴活动、文艺养老活动等。
主题三:沐浴党恩·童心同乐
通过社会组织申报项目,举办学校党员义教助学活动、党员困难家庭亲子活动等。
主题四:绿色环保·党员先行
通过社会组织申报项目,举办党员环保公益志愿服务活动、社区卫生宣传活动、生育健康讲座等。
主题五:党建活力·公益创新
通过社会组织申报项目,针对香洲公益发展的需求,运用“党建+公益”创新培训模式,激发全区社会组织党员的思维,指引他们将创新的思维和党建的元素运用到实际公益项目中,吸引党员群众参与公益项目执行,参与社会自治。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在香洲区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一年以上且每年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学校、民办卫生服务中心等);
(二)项目执行团队成员有1名及以上党员且组织关系在香洲区各级党委;
(三)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和健全的工作队伍;
(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帐号;
(五)有开展实施社会服务项目和筹募社会资源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和有志愿者的参与。
三、申报时间
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12日,申报机构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过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各申报社会组织于2018年1月12日前向香洲区社会工作协会(人民东路518号)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香洲区新社会组织党委“双带双促”书记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二)《香洲区新社会组织党委“双带双促”书记项目预算及明细表》
(三) 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四) 1名以上党员证明材料(需党组织盖章);
(五) 其他辅助材料。
并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提交到香洲区人民东路518号一楼香洲区社工协会。其中,项目申报书、项目预算及明细表各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并提供电子版;其他资质证明材料提供一份(加盖公章)。同时将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以及与项目有关的资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上传电子邮箱:zhxzsgx@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每个申报机构年度内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实施可分一次性和系列活动,每个项目预算申报不得超过2万元,申报项目实施期限为八个月。
五、申报材料表格下载方式与地址:
方式一:在网站下载中心;
方式二:请加入QQ群: 472346512(双带双促书记项目群)。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周瑾 黄巧文 咨询电话:0756-2288170
邮箱:zhxzsgx@163.com
递交材料地址:香洲区社会工作协会(人民东路518号一楼东侧)
珠海市香洲区社会工作协会
2017年12月